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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建议出台内蒙古生态移民保护条例
内蒙古新闻网  15-01-27 23:25 打印本页 来源: 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人大代表张美英特别关注内蒙古生态移民保护问题。王慧摄影

  人民网呼和浩特1月27日电(记者张桂梅) “政府工作报告,民生亮点振奋人心。加快落实惠民之举,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百姓的期盼。”26日上午,在听完巴特尔主席的政府工作报告后,来自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的人大代表张美英深有感触地说。这次上自治区“两会”,她的议案内容就是关注生态建设和生态移民问题,她建议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移民保护条例。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实践证明,生态移民是保护生态安全的最有效的办法。”这一年中,张美英走基层、访民意,并做了详实的调查材料。

  她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内蒙古各地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都不同程度的进行生态移民。鄂尔多斯在农牧业经济发展中,率先将农村牧区划分为农牧业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三类功能区。“三区”规划,也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有益探索。

  生态移民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时,她在实际调查中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转移的农牧民因为文化水平、就业观念方面的限制,存在就业难现象。2005年确定为禁止开发区的嘎查牧民,现在还没有搬迁,由于草场退化、沙化,已不具备发展农牧业的条件,这部分人口的生产和生活需要政府给予关注。

  “生态保护只有立了法,才能长效持久。”张美英认为,如果不立法,经济条件好的时候大搞生态建设,经济条件不好的时候,就不搞,或者投入很少。“生态建设没有持续性和延续性,建立长效生态保护机制是一句空话。”

  为了保护自治区生态建设成果,建立长效的生态保护机制。张美英建议自治区政府组织专家调研组,到自治区各地生态移民试验成熟地区进行调研总结,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移民保护条例,将生态移民的生活补助、教育、医疗、养老等以法律条文形式给予保障,并对生态移民的权利义务进行法律规范。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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