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也是减排的收官之年,在去年完成四项减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内蒙古明确,今年将继续高度重视减排工作,逐项细化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和“十二五”减排任务。
据悉,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节能减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将减排考核纳入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度考核体系,极大的提高了各地对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通过对减排项目的建设进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强化部门减排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各盟市自身减排特点积极创新,内蒙古减排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经环保部核算,内蒙古去年四项减排指标实现“四降”,均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4.76万吨,比2013年下降1.8%。氨氮排放量为4.93万吨,比2013年下降3.44%。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1.24万吨,比2013年下降3.41%。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25.83万吨,比2013年下降8.66%。
按照工作安排,内蒙古今年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指标减排方面,将加快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确保列入“十二五”减排责任书的所有污水处理项目按时建成投运;大力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增加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负荷率;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按照减排核算要求,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充分挖掘农业源减排潜力。
在二氧化硫减排方面,重点推进小机组脱硫设施的建设改造,加强对现有脱硫设施的运行监管,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完善钢铁行业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综合脱硫效率;继续强化对已认定脱硫效率机组的监管,确保设施处于高水平运行状态;大力推进非电非钢行业脱硫设施的建设,对不能满足排放要求的现有设施进行改造。积极落实小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动集中供热改造。
在氮氧化物减排方面,加快火电机组脱硝设施的建设,确保现有脱硝设施稳定运行,推进脱硝设施的运行优化,努力实现全工况脱硝;继续推进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的建设,有效控制氮氧化物排放;加强机动车减排,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力度,加快油品升级工作。
内蒙古要求,减排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认真履行在减排工作中的责任,落实各自承担的减排工作任务,配合环保部门,形成减排合力,确保“十二五”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继续强化总量减排、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自动监控等方面的配合联动,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和效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巩固现有的减排成果,推动减排工作稳步前进。(杨爱群李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