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焦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四部门推进环境执法司法联动
内蒙古新闻网  15-06-15 10:0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加强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新机制,日前,内蒙古环保厅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等部门召开座谈会。

  据悉,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实施以来,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多方面接触沟通,进一步推动了环保与公安联动协作机制的形成,有效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对全区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法》,强化企业守法意识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座谈会上,四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合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项工作机制落实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开展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无缝”衔接、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信息共享、建立长效合作沟通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包头市、赤峰市等盟市环保局就辖区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交、移送及联合执法情况进行了交流。

  座谈会上明确,四个部门下一步将通过培训、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全面加大联动互动,完善建立实施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环境执法合力,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从而全面推进内蒙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筑牢我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生态文明亮丽风景线。(杨爱群李俊伟)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情景歌舞剧《乌兰...
扎拉森夫妇接羔记
会咬人的机器人
分享阅读 交换快乐
培育脱毒马铃薯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安代舞进校园 非遗文化有传承
足球宝贝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