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加强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新机制,日前,内蒙古环保厅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等部门召开座谈会。
据悉,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实施以来,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多方面接触沟通,进一步推动了环保与公安联动协作机制的形成,有效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对全区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法》,强化企业守法意识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座谈会上,四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合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项工作机制落实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开展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无缝”衔接、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信息共享、建立长效合作沟通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包头市、赤峰市等盟市环保局就辖区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交、移送及联合执法情况进行了交流。
座谈会上明确,四个部门下一步将通过培训、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全面加大联动互动,完善建立实施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环境执法合力,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从而全面推进内蒙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筑牢我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生态文明亮丽风景线。(杨爱群李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