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正文
他是一个好班长
内蒙古新闻网  11-02-28 17:5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2011年2月10日23时许,张旭同志在完成灭火救援任务返回途中,因雪天路面结冰,致使车辆失去控制,发生侧翻,不幸被侧翻车辆压住颈部,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2月10日早晨天上飘起了雪花。洁白的雪花把地处于高原的武川县装饰得一片银白。由于雪下的急,一直到下午3点多钟才渐渐的停了下来。所以中队组织各班清扫营区内的积雪。扫完雪后,中队干部让张旭外出给战友郭兰军买回生日蛋糕,准备看完新闻联播后集体为郭兰军过生日。待官兵刚吃完晚饭,18时18分,接到报警,武川至固阳方向90公里处杨树坝村路段,有一辆大货车起火。张旭立即随同中队值班干部率攻坚班驱车前往扑救。在灭火过程中,张旭英勇善战、组织有力,充分发挥出一名攻坚班班长的作用。经过中队官兵近一小时的艰苦奋战,成功将大火扑灭。在返回途中,风呜呜地吼了起来,暴风雪来了。一霎时,暗黑的天空同雪海打成了一片,一切都看不见了。张旭向郭兰军笑着说:“终于可以回去吃蛋糕了,到时候大家给你唱生日快乐歌!”郭兰军呵呵乐着。然而没想到这句话竟然成了张旭和战友们最后的诀别。

  “班长,你还没有给我过生日,吃生日蛋糕、唱生日快乐歌呢,都说的好好的,就差你一个了啊!”郭兰军说到此处,已泣不成声。

  张旭自2008年12月入伍以来,时刻以一个军人的优良传统和高度奉献精神来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作为一名消防战士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中队班长骨干,他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工作尽职尽责,在战友们的眼里他是一个“好班长”。

  2009年3月,张旭到呼市消防支队武川中队服役,因素质过硬,表现突出,于同年7月参加支队打造消防铁军集训队、8月参加内蒙古消防总队第一批打造消防铁军攻坚组、2010年3月参加支队大比武集训队。并于2010年3月起任武川中队攻坚班班长。从大比武集训队胜利完成任务回来,张旭正式开始了他的班长生涯。

  义务兵王红林谈起自己刚下连的那段日子记忆犹新。由于刚刚下连,义务兵津贴尚未发下,包括王红林在内的四名新兵无钱购买洗漱用品,又不好意思向中队干部开口。正在发愁之际,张旭笑呵呵地已拎回面盆、牙具、毛巾,一一递到几名新兵手中。新兵们感激不尽,待到津贴发下来,给他还钱时,张旭又笑呵呵地摆摆手,一溜烟地跑掉了。中队缺衣物柜配给新兵,张旭又自制了铁架挂衣,让新兵们的心暖融融的。新兵们初来,吃饭特别拘束,菜只拣最靠近自己的夹,张旭于是给他们夹菜,夹来夹去,常常一顿饭自己没吃多少。待新兵们逐渐适应了中队生活。

  一年站之际在于春,这个时候也是消防部队开展业务训练的大好时节。刚下连的付泽滨身体素质较弱,体能训练跟不上,张旭就拉着他一起跑,同他一起做俯卧撑,每到付泽滨快坚持不住的时候,张旭那鼓励的话语便成了他不竭的动力。义务兵黄宇翔最头疼的是打水带,手太笨,水带总是接不上、打不好。于是张旭牺牲掉中午休息时间,给黄宇翔加开“小灶”,手把手地教,直到他学会弄懂。

  青海玉树地震后,支队组织官兵捐款。张旭当时的津贴每月只有385元,他却一口气捐了300元;看着新闻联播里座座废墟,这个有着“东北汉子”性格的他落泪了,主动请缨前往救援。虽然最终未能如愿,但他献身消防部队挽救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激励着他不断前进。

2010年8月7日,武川县普降暴雨,山洪暴发,张旭作为班长带领战友们一起不畏艰险、连续作战、英勇顽强,充分发挥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救出多名受困群众,挽回大量物资财产,出色地完成了应急救援任务,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认可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他在短暂的三年军旅生涯,被支队评为优秀团员、十佳训练标兵、蔡罗恒式消防战士,并荣获支队嘉奖两次  。

  张旭虽然牺牲了,但他的精神和事迹却熠熠生辉。铿锵有力地道出了一份“忠诚可靠”的军人誓词,深情流溢地唱响了一曲“服务人民”的公仆之歌,感人肺腑地填写下一份“竭诚奉献”的光荣履历。他作为一名班长,他很平凡,也很普通,但他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出了壮丽青春,在普通的工作中做出了应有贡献,在短暂的人生中闪耀出了灿烂光辉。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