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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以改革创新促新闻出版业腾飞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报  2007-12-24 15:58 打印本页】  【字体:  
 

  7月24日,反映蒙古族历史文化进程的重要蒙文巨作——《蒙古文大藏经》(400卷)的最后一函录入完毕并准备印制。以此为标志,包括《绥远通志稿》(12册)、《蒙古医药学注释大辞典》、《内蒙古通史》(4卷)等60余种向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的图书已陆续与读者见面。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以实际行动巩固世界蒙古文图书出版的中心地位,不断繁荣发展民族出版业的又一项重大工程。

  1947年5月1日,我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此后,特别是近20年来,全区新闻出版事业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新闻出版署(总署)关怀下,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前进,呈现出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2006年全行业总产值达50亿元。

  ——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确保了民族出版业的健康发展。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在指导各出版单位牢固树立正确导向的同时,鼓励各出版单位按照产业发展思路策划选题。

     为增强各出版单位选题策划能力,该局通过安排各出版单位到区外先进地区实地考察,并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培养编辑和市场营销人员,积极探索传统出版应对深刻变革的新思路、新方法,先后组织出版了一大批适销对路的产品。尤其是内蒙古教育出版社投资建设的出版数据库,开始了内蒙古自治区从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的转变,受到新闻出版总署领导的肯定。

  ——深化改革,促进事业发展。上世纪80年代,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恢复成立以来,即实行局社分开,通过深化改革,积极推动民族出版业繁荣发展。从1992年到1997年,实现了全区新华书店的统一“条管”,组建了内蒙古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06年12月,在整合内蒙古发行资源和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又组建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家成功进行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2003年,该局克服困难,完成了对报刊的治理整顿,停办了19种报刊,合并两种报纸,对9种报纸实行管办分离。

  ——加强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为营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发展环境,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相继在全区11个盟、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加挂了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牌子,并设置了相应的机构,改变了自治区盟市没有新闻出版管理机构的现状。与此同时,还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扫黄打非”斗争,从体制和机制上进一步完善了“一纵两横”的出版物市场监管体系。在基本完成了自治区本级及各盟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同时,启动了在全区大型企业推广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开展了“推进内蒙古印刷产业年”和“星级”、“诚信”印刷企业评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和行之有效的版权保护宣传活动,版权保护深入人心。同时,以艺术作品《鄂尔多斯婚礼》为代表,启动了民族艺术作品著作权的专项保护行动,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制度拓展到文化产业部门,在区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充分发挥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新闻出版的品牌效应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国家重点出版项目《蒙古文大藏经》和地方历史性文献《绥远通志稿》的抢救整理工作。出版的《草原艺术论》,填补了我国草原文化研究领域的空白。通过强化关口前移和市场培育,各书报刊出版单位出版能力明显增强,如在品牌战略中取得明显实效的《北方新报》,广告年收入达5120万元人民币,发行量突破10万份。另有《名城早报》、《财会信报》及《漫友》、《动漫世界》等一些都市类报刊也分别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融资等多种途径打造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加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提高新闻出版的科技含量,推动了产业发展。近几年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的力度,全区有50%的发行网点完成了基础设施的改造,以内蒙古图书大厦、内蒙古维力斯教育出版大厦的兴建为标志,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的标志性建筑实现了新突破,进一步提升了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印刷产业也初具规模,通过调整印刷产业的生产布局,推动印刷设备的升级换代和提高印刷技术水平、依托中心城市打造印刷产业链,实现了印刷产业的新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用改革、创新、和谐发展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民族政策,探索出一条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新闻出版事业的道路。

关闭此页】编辑: 魏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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