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劳动合同法:仅两种情况辞职要交违约金
来源: 北京晚报    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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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将实施 企业违法成本将提高        

  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将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企业的违法成本将提高。这是记者7月26日从深圳劳动保障局和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合举办的劳动管理政策与《劳动合同法》通报会上获悉的。

      《劳动合同法》于今年6月29日颁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围绕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以及《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异同,出现了许多具体问题,企业非常关心。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专家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双倍支付员工工资;试用期和违约金依法约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满足一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实行同工同酬。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秦晓南在会上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从法律的层面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降低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门槛,从制度上保障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和谐。

      秦晓南透露,目前,深圳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基本上维持在92%的水平。为配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深圳除了从今年起全面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三年行动计划外,还将重点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拓宽集体合同覆盖面,同时建立集体合同评估制度,制定集体合同工作评查标准与指标体系,不断提高集体合同的质量。(记者 罗秋近 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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