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降低药价成为地方医改亮点
作为民生难题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医疗体制的整体改革方案近年来几经修改、讨论,仍然莫衷一是。但是,在医疗领域的基础建设上,政府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医疗服务的目标却日渐明晰。2007年,经过多年试点证明卓有成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全国约有2400个县(市、区)开始建立这一制度,约7亿农民参加。在城镇,各类公立医疗保险制度也开始走向完善。
2007年,降低药价---这一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治标之策"成为各级政府推动医改的重点和亮点。从国家层面看,国家发改委在年初就主动调整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其中7成品种下调,平均降幅20%,最大降幅85%,降价金额约70亿元;卫生部也表示要进一步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切实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从地方层面看,一些地方推行统一招标、配送等,力图从源头上控制药价。如云南曲靖市推行药品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四统一";山东济南市首批被确定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3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告别过去分散单一采购药品的历史;福建福州市通过财政补贴将"零利润药品"送进社区。
或许这些改革措施的长效机制还有待探讨,但不可否认,许多百姓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随着医疗体制改革走向深入,这些治标性的措施将有望向治本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