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辞风潮”起波澜,劳动合同法梳理劳资关系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随后在北京、广东等地发生一些企业与工龄较长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事件,最终形成一股“劝辞风潮”。而引发这股风潮的深层原因,正是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这部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有关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将逐步改变中国不少企业“速招速裁”的用工方式,有利于劳动者更好地安排自己的职业规划,同时促使企业建立融洽的劳动关系和人才保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