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减法也要做乘法
记者通过采访发现,专家在推行“大部制”改革将起到的作用上已形成共识。
专家认为,“大部制”能有效解决部门职能交叉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周志忍认为,这一点从英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中不难发现。英国在推行“大部制”以前,由于内阁非常庞大,而且有些部门内部职责比较接近,如在国防管理上就设置了海军部、空军部、陆军部、国防部四个部门,因此不仅不能够把精力集中在战略性的决策上,还屡屡出现相互竞争、扯皮的现象,工作效率不言而喻。实施“大部制”后,不仅降低了内部成员数量,同时减少了扯皮交叉的现象,工作效率因而得到很大提高。
香港城市大学教授马丁·佩恩特则表示,如果政府设置的部门很多,那么每一个部门做什么事情都要很小心地加以界定才行,但如果把相同的部门放在一个“大部”里,它们的功能彼此相近,一定能够更好地沟通,更好地互动,更加协调地工作。
在我国现阶段,民生问题正成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关注的焦点,因此,如果实施“大部制”,将有利于政府部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对于这一点,企业界人士也表示对“大部制”颇为看好。
不少企业表示,希望“大部制”能够解决现在不同程度存在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乃至各个部门之间由于权力和职责范围不清令企业无所适从的情况,并在简化手续流程、降低管理成本方面为企业减轻负担。
专家指出,这些希望实际上只是“大部制”给企业带来的表面的好处,因为“大部制”并不仅仅是将几个功能相近的部门合并那么简单,真正的“大部制”在减少部门数量的同时,还要对部门内部功能和权限进行重新的调整。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大部制”不仅仅是要做减法,更重要的是要做乘法,即真正提高行政效率,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不能盲目推进
很多专家和关注政府机构改革的人士都认为,“大部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架构中央机构的发展趋势,是一场势在必行的改革。然而,从国外推行“大部制”的实践中不难发现,任何一个国家的“大部制”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是在经过多年的变革后慢慢完善起来的。
由此可见,“大部制”改革并不是简单地把几个部门合并成一个大部门,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马丁·佩恩特认为,在实施“大部制”前,不仅要进行有效的人员分配、合理的预算和资源配置,还要建立相关的配套机制。
以“大部制”改革比较成功的澳大利亚为例,为了使资源更加有效,澳大利亚建立了配套的预算制度,一旦哪里出现重大的问题,资源就会集中在那里;其次,澳大利亚有很好的控制和协调机制,能够合理地调配人员,把人员从多余的岗位调配到有用的岗位上去。此外,澳大利亚在实施“大部制”的同时还进行了一种文化上的改革,以培养公务员为民众服务的精神和不断提高服务的理念。
马丁·佩恩特指出,“‘大部制’改革之后,两三年内能不能取得效果,除了看‘大部制’本身建立的情况,还要看配套改革措施能不能够成功。因此,‘大部制’不是目的,只是一个起点,要使其运作有效,就要采取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
事实上,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虽然没有推行“大部制”,但也在不断地进行机构改革。从1982年到2003年,国务院机构先后进行了五次改革,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少到了28个。
据专家分析,我国现阶段实施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目标,并不仅仅是要减少部门的数量,更是要从根本上建立起适应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要求的现代政府体制。除了将职能整合与机构合并外,还要推进政府部门的执行机制改革,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种权力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将执行事务从部门中适度分离出来,设立专司执行的执行局;同时进行政府部门的服务机制改革,对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集中办理。
周志忍认为,尽管中国“大部制”改革是一个趋势,但不能盲目推进,特别是中央和地方应该区别对待,以避免出现在计划经济时代的那种职责同构,“上下一般粗”的现象。中央和地方应该根据自身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环境,根据自身的目标来实施职能整合。同时,在具体的推行过程中,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脱离我国的国情,盲目照搬国外的做法。(记者王海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