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独特的文化环境
宁夏是中国唯一的回族自治区,回族人口达198.71万人,占宁夏总人口1/3以上,占全国回族总人口近18%,是全国回族聚集区之一,被国内外称为“中国的伊斯兰省”。回族带有伊斯兰教色彩的传统习俗、生活方式以及遍布城乡的大小清真寺,构成了宁夏独特的穆斯林人文景观,对国内外各界人士特别是对众多的伊斯兰国家的穆斯林同胞具有较强的吸引力。由于共同的宗教信仰和感情上的亲近,将使那些经济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的伊斯兰国家和国内包括港、澳、台在内的一些回族穆斯林企业家、金融家等知名人士,对宁夏的清真食品、回族服饰等具有民族特色的开发项目产生浓厚的兴趣。此外,宁夏拥有中低层次的劳动力优势,有条件在治沙、造林、畜牧业、清真食品加工方面向中东提供服务,同时有制作清真食品、穆斯林生活用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经验,还有产量高、品质好的瓜果、蔬菜、牛羊肉,这些都有利于宁夏与国内外加强横向联系,建立经济技术协作关系。
(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
宁夏非常重视科技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对科技的投人。目前已相继建立了4个重点科技试验室和4个工程技术中心。其中国家级重点试验室1个。近三年来,宁夏共安排科技项目40多项,投入研发经费5000多万元,带动企业投入资金近3亿元,取得了一批重大技术突破。其中有9个项目被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0.2亿元。苦参素系列原料药及注射液、ZK系列真空锅炉、林木良种繁育和钽铌高技术产业化等4个项目已建成投产,年新增销售收人近6亿元。智能调节阀及现场总线、纳米级氧化铟锡(ITO)粉体及靶材、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沙利霉素兽药等4个项目正在建设,2003年将全部建成。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已全面启动。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钽铌和唯一的铍生产、科研基地,生产的34个系列产品中23个已应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我国国防、核能、宇航、电子、冶金和化工等高新技术领域极为重要的新材料供应基地,出口的钽粉、钽丝分别占世界20%和45%的市场份额,与美国Cabot、德国HCST集团同居世界三强地位。由宁夏华源集团鑫达镁业等9家企业组成的金属镁冶炼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他们采用的“皮江法”金属镁生产工艺,创造了全国的最低成本,已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皮
江法”炼镁示范基地。
(四)良好的政策环境
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助于增强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宁夏是全国唯一的回族自治.区,享受国家区域自治区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从法律上保证了民族自治区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策比较优惠,在有些方面甚至胜过对特区的政策。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后,国家对民族自治区的政策更为优惠。宁夏几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也制订了一些符合宁夏实际的地方性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对外开放的政策,为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领域特制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投资的产业和领域》,明确规定鼓励外商投资的六大领域:一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改造、交通通信、水利设施建设,三是经济结构调整领域,农业产业化中粮食生产加工工业、肉奶制品业、绒毛加工业、葡萄酿酒业、生物制药业、水产果莱业,电力为重点的能源产业,天然气化工和煤炭化工产业,新材料产业,特色旅游业,四是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包括石化、冶金、机械、农副产品加工、建材、医药,现有国有企业改造,包括参股、控股、收购及兼并:五是第三产业发展,不包括娱乐业、饮食业、旅店:六是科学技术和教育发展,包括高新技术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科学研究和各种教育等。
为了进一步扩大外资规模,制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外商投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减免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对来宁投资新办工业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可享受自获利年度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5年内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如果在南部山区投资办厂或属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型企业的,可将免征期延长至7年或更长时期,对于出口商品还按每出口收汇1美元,给予人民币0.05元的内陆运输补贴:对于投资、合资、合作兴办第三产业的,可享受在4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3年内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对于投资新办农,林、牧、渔业及其加工项目的,经营期是1 5年以上的,给予自获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7年(在南部山区8县投资的,可免征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10年、所得税8年),期满后,3年内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期限根据情况可经营30年、50年或更长到70年。关于联合发展现有企业的政策亦有许多优惠。
此外,《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规定》等政策的陆续推出,为进一步改善宁夏外商投资的软环境,规范政府部门的管理行为,减轻外商投资企业的负担,增强宁夏的引资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五)不断完善的服务环境
近年来,宁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各级政府联合办公中心(政务大厅)的职能,切实精简机构,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开展“一条龙”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尽可能对报批的项目,做到一次性提出意见、第一时间内审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发文,并在各级政府部门推行“首问责任制”、“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
注重投资指导,减少投资风险。对有投资机会的项目通过聘请国内及国际著名研究机构和专家来进行项目评估、投资报酬计算、经济效益分析、市场营销分析,并拟定出详细的计划,编印成中英文投资信息资料,利用举办研讨会、展览会和新闻媒介等方式进行宣传,使外商充分了解,并树立信心,避免盲目投资。
规范收费行为。为了减轻外商投资企业负担,宁夏对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国家计委及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外的其他行政事业收费一律取消,严禁各行政主管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迫进行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到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接受服务。
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检查实行检查登记制、许可制、备案制。责任检查部门应于当年年底将下年度日常检查的计划报同级对外开放工作机构备案,执行检查任务时,必须向被检查企业出具由地、市以上对外开放机构负责人签署开具的检查许可证明,每次检查完毕后要向被检查企业出具检查登记证。
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健全服务的制度。为外商投资企业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和规范的法制环境,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建立重大项目领导跟踪服务制度。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定期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规定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申办各种手续,有关职能部门不得借故推诿和设梗刁难。
有系统的监督检查机制。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固原行署分别设立外商投诉中心,并设立外商专线电话,受理外商投诉,并负责对外商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以及监督处理结果的落实。制订严格的约束和处罚机制,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监督,对少数单位和个人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等影响经济环境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宁夏还提出“人人都是投资环境”和“环境也是生产力”,环境也是竞争力的理念,大力营造亲商、敬商、重商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诚信宁夏。
宁夏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地方,是一方极具发展潜力的热土。现在,宁夏正以“大开放、大发展”的新思维,遵循世界贸易惯例和规则,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和东西合作的法规政策环境,扩大对外开放领域,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国内外客商投资置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