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乌海市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实行城乡一体化改革的背景
一是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综合实力和财政综合调控能力显著增强。“九五”以来,乌海市国内生产总值每年都以两位数增长,今后增速预计在30%以上。而且乌海市是以工业为主的城市,目前二产业比重占国民经济的65.5%,一产业比重仅占国民经济的1.2%。二是城市化程度较高,城市的集聚力和辐射力逐步提升。乌海农业属于典型的城郊型农业,现有农业人口5.6万人,仅占全市总人口的10.75%。以城市人口所占比例为主要指标的城市化水平已达到94%。随着近些年工业经济迅猛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力度加大,城市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民离土经营、进城务工、就业、定居人员大幅度增加,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趋向减少。为此,乌海市抓住当前工业化与城市化同步推进的有利时机,2002年免除对农民的所有收费,农民只缴农业税;2003年农业税由财政代缴;2004年7月1日开始,率先在自治区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在全国地级市中第一家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城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后,5.6万农民成为农区居民,享有城市居民待遇。
二、城乡一体化改革主要政策措施出台的情况
2003年12月初步形成《乌海市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改革方案》。经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于2004年5月出台了《乌海市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2006年7月市委、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市农牧业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计生委等相关部门根据实施意见出台《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户籍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户籍管理实施方案细则》、《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对低收入农民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实施方案》等各种配套措施。并及时与自治区有关厅局对接,就我市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农村人口参加低保、城乡一体化后人口生育政策等问题和自治区有关厅局进行汇报和请示。自治区各厅局原则同意乌海市实行城乡一体化改革中对乌海农业、农村以及农民的各项扶持政策不变,所有涉农项目和发展资金渠道不变,力度不减,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