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小岗村同步
很多人都知道,我国最早的土地承包是1978年底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施的,由18户社员秘密签订契约,决定将集体耕地承包到户,搞大包干。据资料显示:1978年底,小岗村18户不想饿死的社员在一起赌咒发誓,签下分田到户“生死契约”。这18户社员正是从1978年12月22日通过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上“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的字样中得到启发。
就在小岗村18户社员开始搞集体耕地承包到户的时候,中滩公社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划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让马从发和菅光耀感到一个新时代来临了。
菅光耀对记者说:“小岗村1978年底签订分地协议,具体开始实施是在1979年春天。当时小岗村是18户社员搞集体耕地承包到户,大包干,而中滩公社是全公社都开始搞,范围比小岗村大得多,影响也比小岗村大。可以说,我们是和小岗村同步进行这一伟大改革的。”
时任周惠书记秘书的田聪明(现任新华通讯社社长)在他回忆周惠书记的文章中写道: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中滩公社1978年冬天就悄悄搞“口粮田”、“责任田”(集体)的改革。公社书记马从发有点儿胆识,硬扛住了1979年春天那场批判农村“资本主义复辟”的“倒春寒”,取得了出乎预料的好效果:“口粮田”单产成倍地超过“责任田”。所以,1980年不仅中滩公社由“口粮田”、“责任田”发展到了大包干,而且县委书记还要在全县推广。这是自治区首府城市的一个郊县,所以,一时间引来好多说法。这年4月,周惠同志到这个公社调查,随同调查的一位领导干部就有不同的看法。当公社书记和县委书记谈到他们的做法时,这位领导很激动地说:这不真是“资本主义复辟”了吗?而公社书记和县委书记则用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加以阐述。周惠同志越听越高兴,笑着说他们讨论得很热闹,鼓励他们继续讲下去。但是周惠同志的观点是很清楚的,正如胡耀邦同志所说,他是全国搞包产到户最早的3个省(区)委书记之一。周惠同志所以高兴,就是觉得他们都讲的是真心话,最后还说讨论得好,当然也很明确地表示可以试验,特别强调看看如何搞才能使老百姓吃饱肚子。
1980年下半年,中央下文允许“三靠队”(吃粮靠返销、花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实行包产到户。周惠同志就向中央领导讲,我们内蒙古可否说是“三靠省”?这位领导笑了笑,这下他心里更踏实了。所以,到1981年底,全区农村土地大包干已呈席卷之势。可是牧区怎么办?而且不只牲畜还有草场呢?周惠同志继续进行深入调查,特别注意到内蒙古牧区大多三年一黑灾(旱灾)五年一白灾(雪灾);近半数牲畜循着夏饱、秋肥、冬瘦、春死的圈子转;畜群大多需要夏营地、冬营地(需要储草和棚圈)等。他逐步从这些实际中形成了两点认识:一是自留畜发展以后集体畜要实行承包,不然就会成了“后娘的孩子”;二是牲畜承包以后草场吃大锅饭不行,也得实行承包,而且有利于轮牧定居相结合。这就是内蒙古首先实行、后来在全国牧区推行的草畜双承包责任制。
据乔发介绍,中滩公社的包产到户在全国都是比较早的,只是在当时那种环境下,即使搞了分地这么大的壮举,也没有人敢站出来公开说。
农牧民纯收入30年增长30倍
记者从托克托县志上看到:1979年春天,中滩公社的干部群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首先冲破“一大二公”旧体制的束缚,在全县乃至全区率先实行了“口粮田”、“商品粮田”责任制,得到了托克托县委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的支持,《人民日报》记者顾雷对此在《内参》上做了报道。中央领导阅后批示:“这是群众自发的‘治穷改富’的有效探索。”这一年,全县出现了分组作业、包产到组、定额管理和“口粮田”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制。
1980年,中滩公社在“口粮田”基础上推行了大包干责任制。这年虽然大旱但是仍然获得了好收成,除社员口粮和集体储备外,又向国家交售商品粮35万公斤。对此,《人民日报》以《阳光道与独木桥》为题进行了报道。1980年4月,托克托县委七届二次全委会(扩大)会议对中滩公社实行的生产责任制给予肯定,并且在全县推广,要求不管实行哪种形式的责任制,都要稳定下来,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菅光耀对记者说:“我国的根本问题是农村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了或者解决不好的话,其他的改革发展都不可能轻易成功。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打响了第一炮,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起点。这都得益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这是一次伟大的会议,它改变了我国的面貌!”
记者在下滩村采访时看到,改革开放以来,这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幸福的喜悦洋溢在人们的脸上。下滩村村民池中发说:“改革开放前,家家户户住的都是烂土坯房。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的房子大部分都是砖房了。屋里摆着沙发、冰箱、电视机,有的人家还有了小汽车。以前农村人劳作耕田全都是用牛、马,而现在,都用先进的农机具代替了。农闲时,我们还可以出去打工挣钱,加快了致富速度,生活越来越好了。”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上个世纪70年代,我区农牧民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人们的兜里没有几个钱,就是买点儿油盐酱醋也要到几十里以外的供销社,还要背上半袋子小麦。从1978年起,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土地制度开始实行,为解决农民温饱问题发挥了巨大作用。30年来,不仅收获的粮食多了,而且农牧民的腰包也鼓了起来。
改革开放以前,我区农牧业生产基本上处于广种薄收、逐水草而牧的状态,交通闭塞、通讯落后不说,商品交换还处于以物易物的初级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区各地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十五”时期,我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经济发展取得重大突破,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整个社会呈现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新气象。其中,农牧民的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变化最为明显。记者从自治区农牧业经营管理站了解到,我区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已经由1978年的138元增加到2007年的3256.15元。
“现在农民种地不但不用交税,而且国家还给补贴,改革开放以来这种好政策越来越多,我们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大,以后种地可要有大赚头了!”托克托县农民赵栓住满脸喜悦地对记者说。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内蒙古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953.1元,是1978年的30倍。作者:祝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