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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60年:伟大实践见证伟大创举
内蒙古新闻网  09-09-24 13:11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乌兰浩特市幼儿园快乐的孩子们(2007年7月25日摄)。 新华社发(陈永明摄)

  草原明天会更好

  16岁的王朝鲁门现在是内蒙古通辽蒙古族中学高二的学生,在这所学校里,他用蒙古族语言学习、生活,将来还要用蒙语参加高考。这位来自扎鲁特旗的小伙子说,将来要当一名医生,为家乡牧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出一份力。

  在自治区成立之前,内蒙中等专业和高等教育几乎一片空白,而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基本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成人教育比较完整的、具有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教育体系,各民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截至2006年底,全区有少数民族中小学生75万多人,占全区中小学生总数的24%以上,其中蒙古族学生近67万人,占总数的21%以上,高于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全区用民族语言授课初中160所、高中49所,36所高校也都开展了民族教育。截至2006年末,蒙古族每万人口中拥有在校大学生134人,比2000年提高近3倍。

  通辽蒙古族中学校长高娃对记者说,少数民族语言教育,使少数民族精神文化得以保留并不断传承发扬。

  60年来,在人口素质迅速提高之时,内蒙古少数民族人口也在稳步增长。在自治区刚刚成立时,全区蒙古族人口只有83万多人,去年这个数字已达到近424万。如今在内蒙古11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55个民族,全区人口2390多万,其中蒙古族占总人口近18%,其他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约4%。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杨晶说,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和管理国家与地方事务。

  为进一步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推动民族法制建设在立法、语言文字、培养干部、经济、财政、文化教育等方面行使自治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边境旗市发展的决定》《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通知》《关于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具体规定和办法,为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困难,在政策法规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忠诚于党、忠诚于祖国和人民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副主任曹艳荣说。

  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党校培训、出国深造、挂职锻炼等形式,已经建立了一支结构比较合理、素质比较高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截至2006年底,全区党政机关中少数民族干部接近5万人,占机关干部总数的30%以上,其中,蒙古族干部占近26%。这支队伍成为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得以贯彻落实的有力保障。

  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司长毛公宁说,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和实践,为新中国正确解决民族问题创造了一个范例,为在其他民族地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探明了道路,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记者吴国清、邱红杰、丁铭)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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