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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同大学生谈法治:“法治天下”就是法比天大
内蒙古新闻网  09-12-04 16:0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民生政策上升到法律制度才能保证人民长期受益

 

  学生:总理,我们都知道民生问题是您一直倡导和关注的问题,我们学法律的也知道一句话:“民为邦本,法乃公器”。在今年人代会的报告中您也提出,改善民生要通过法治的途径来解决,对于这一点我们想听听您的看法。

  温总理:在上一届政府,也就是我2003年刚担任总理的时候,提出政府工作的三项原则,叫做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民主监督。依照法律,我们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我们讲的是行政权,当时我们就把依法行政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非典”之后,我们很快就着手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认为,无论做总理的也好,还是做一般干部的也好,脑子里考虑的是如何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通过法律变为现实。也就是说,从处理一般的民间事务到治国理政,都不是靠人而是靠法。我们说,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其实法律是成熟了的制度上升而来的,因此它更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我举个简单的例子,我看到学生们上学经济上有困难,就想到要给同学们增加助学金、奖学金,这是在政策层面。我们将来要从政策层面上升到立法层面,就是要建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全国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支出是18亿元,2007年大幅提升到95亿元,今年将安排190亿元,如果加上地方财政支出则达到308亿元,所以现在你们有好几种奖助学金,叫做奖助学金资助体系,但这还不够,将来可以先上升到国务院条例,以后还可以立法。这就是刚才这位同学讲的所谓为民和法律的关系。任何好的思想其实都是从实践中来的,但是如果简单制定一个政策性文件,是不能保证长期实施的。我们解决民生问题的各项政策,只有当其成熟上升到法律制度,才具有长期性、根本性和稳定性,才能保证人民长期受益。

  中国政法大学要定位为三个中心

  学生:总理,我有一句话想说一下,就是这里大多是学法律的,但是我想要做好我们中国的法制事业不能光靠法律专业的学生。我是我们学校第一届法制新闻专业的研究生,我们都简称自己是“非法”专业的学生。正赶上我们第一届19个同学毕业的时候,您就来到了我们政法大学,对我们刚开设的专业是一个非常非常大的激励。我们“非法”专业的学生在中国政法大学虽然是少数,但我们是一个把传播法律文化、弘扬法律精神作为自己使命的专业,希望您给我们提一些寄语,给我们一些更重的担子让我们以后去承担起来。

  温总理:我觉得法律应该包含三个体系,一个是立法,一个是执法,还有一个是普法,这三个体系就决定我们中国政法大学要作为三个中心:一是要成为培养法律人才的教育中心,二是培训法律干部的培训中心,三是全民进行普法教育的普法中心。所以,你所学的专业也不是“非法”的。

  学生:总理,我今年准备要读环境法专业博士,环境法也是中国政法大学的优势学科,我知道您对环境问题也很关心,希望您给我们一些寄语和期望。

  温总理:我们国家正处在发展时期,要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就必须加强立法。我们现在采取许多保护环境的措施,但是环境立法还远远跟不上形势的要求。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建立了许多污水处理厂,国家花了很多钱,但是这些污水处理厂建成以后不能正常开工,为什么呢?因为消耗成本高。有时为了应付领导,在参观的时候把污水处理设备开动一下,但是领导走了以后,污水还是直接排放到河里、田地里。这光靠教育是不行的,必须靠法治。

  教师:在您担任总理后的2004年的时候,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您专门提出要对立法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我们“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是法大刚成立的,是对立法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的一个研究单位。据我了解,在国务院的一些部委已经开始立法经济效益分析,包括地方像海南省也在进行。请您对我们这个新专业提一点希望。

  温总理:这是你对我们提出希望。我们的立法、法规,之所以耗时长、效率低,常常是因为我们的部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往往一个条文,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解读,不同的要求,可以纠缠两三年,效率怎么能提高?作为行政立法,必须跳出部门这个圈子,站在全局的高度。提高立法的效率,根本不在工作本身,而在体制。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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