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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
内蒙古新闻网  10-08-20 10:0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点燃希望

  林区职工住房难、住房条件差的状况引起了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2008年5月,为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林管局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筹集资金1700万元,分别在金河、得耳布尔林业局率先开展了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当年新建住房1万平方米,260多户棚户区居民入住新居,为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积累了经验。

  与此同时,林管局新班子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反映林区住房困难问题,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得到了上级的关注和重视。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多次组织调研组来林区了解职工住房情况,帮助林区解决实际问题。

  2009年,国家正式在国有林区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林管局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将林区387.81万平方米危旧房全部纳入了国家棚改范畴,计划利用3年时间彻底解决林区的住房问题。当年国家给林区下达的棚改任务共计两批1.84万户,总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连同2008年批复的15万平方米试点,年内林区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107万平方米。工程主要分布在17个森工局局址、部分中心林场和牙克石市市区建设。其中近15000户将住上新楼房,4000多户住进新平房,其他2500户职工的住房将得到维修改造。

  林区棚改工程的正式启动,意味着长期居住在危旧房中的林业职工用较少的钱就可住上新房。这项工程的实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林区职工的关怀,是对林业职工多年来对国家经济建设、生态保护做出贡献的回报。

  棚户区改造工程启动后,林管局领导多次向自治区政府汇报,并与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国土厅、地税局等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协调和沟通。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厅局对林区棚改工程给予了高度重视与支持。自治区发改委委托森工集团审批初步设计,报其备案,极大地加快了工程进度;财政厅简化拨款手续,及时拨付了配套资金;呼伦贝尔市颁布了《关于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对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给予税收方面优惠,极大地支持了林区棚改工程;牙克石市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异地建设棚改工程,给予最优惠的政策支持......这为林区加快推进棚改工程提供了便利条件。

  与此同时,林管局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动员拆迁,保证的工程的按时开工。2009年5月,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正式拉开帷幕,17个森工局的数千施工大军开进工地,抓工期、抢进度,确保职工在大地封冻前搬进新居。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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