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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前观2011年全国政协提案
内蒙古新闻网  11-03-01 15:10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瞭望》  
 
  答复机制促进提案落实

 

  十一届政协以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在每次全体会议前夕,邀请部分部委的负责同志到政协向在京全国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通报情况,已成为常态。

  2011年1月中旬,全国政协提案委举行了国家有关部委工作情况通报会。此举旨在拓宽政协委员知情明政渠道,使广大委员更全面地把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深入地了解各部门的重点、难点工作,进而把相关问题以更高质量的提案形式反映出来,使提案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的重要决策参考,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更加切实有效的推动作用。

  在此次通报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到会介绍各自部门2010年提案办理情况、2011年工作重点和希望委员们给予关注和帮助推动解决的主要问题。未到会的财政部等6个部委作了书面通报。

  虽为通报,实则为国务院有关部委针对一年来提案办理提交的答卷。从部委负责人的表态来看,“各部门把政协提案作为发扬民主、改进作风、汇集民智、推动工作的重要形式和手段予以高度重视”。

  这一系列举动也得益于相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2010年,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首次召开重点提案选题协商会,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等共同协商确定重点督办提案。重点提案选题协商会研究确定了110个方面的重点督办提案。为推动重点督办提案的办理落实,全国政协办公厅和提案委员会与提案者、承办单位联合开展调研、办理协商会25次。

  办理答复机制的健全,有效推动了委员提案的落实。全国“两会”闭幕后,立案的议案交由有关部门负责答复和落实,提案采纳落实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委对于各领域问题的重视程度。对于一些短期内难以采纳落实的提案,部委也会及时与提案者沟通协商,增进理解和共识。

  公安部曾因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被评为十届全国政协的提案先进承办单位。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10年的办理工作中,由公安部负责人提出修改意见退回承办单位重新起草的提案答复文稿就有20余件。

  根据公安部的提案办理审核制度,公安部部内各提案承办单位拟出提案答复文稿后,从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到部办公厅再到部领导,都要根据提案所提问题或建议,对每一件答复文稿进行认真审核,对办理质量不高或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的答复文稿,坚决退回承办单位重新研究、起草。

  “对答复的用词都要求仔细把关。”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说。

  从2010年全国整体的提案的立案情况和办复情况来看,立案率超过93%,立案后的提案办复率超过了97%。(《瞭望》新闻周刊王仁贵)

[责任编辑 王雅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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