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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网事贡献
内蒙古新闻网  11-03-11 13:3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问计于网“开门立法”凝聚更多网民共识

 

  【经典网事】今年3月公布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有一个引发社会舆论关注的亮点,那就是降低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这一对原草案的大幅调整与“开门立法”和随之而来的大量网友意见密切相关。在原草案公布过程中,“全国人大网”收到22832位网民提出的97295条意见,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53137条,占54.62%。

  【贡献追踪】2005年物权法(草案)所收到的11000多条修改意见超过80%是通过“全国人大网”收集的;2006年全文公布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收到近20万条意见,其中九成以上来自网络;2010年9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有关机构负责人与亿万网民在线共议代表法修改,这是我国立法史上首次以即时沟通、互动交流、释疑解惑的方式,吸引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广泛关注和参与。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计,2008年以来审议通过的30多部法律都是通过“全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征求网民意见、反映网络民情逐渐成为我国制定法律法规的必要程序,网络民意与信函、传真、座谈会承载的传统民意一道,共同汇集成公民参与立法和利益表达的清晰声音,也使得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现更多“以人为本”的色彩。

  【代表观点】全国人大代表龚佳禾说,立法引入网络民意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引入网络民意,其不仅能引导网络民意朝着积极、健康方向发展,而且也能引导网络民意为国家法制建设做出重大贡献,使立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汇集民意、广聚民智,进而提高我国立法质量和水平。

  网络普法“网言网语”有助监督法律“三必”

  【经典网事】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沈春耀专门前往“正义网”,就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和意义与网民进行深入交流。就在上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去年以来被网民关注的醉酒驾驶、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被正式入罪。网民普遍关心刑法如何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切实保障人权,沈春耀详细解释说,刑法是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事处罚为核心的,在保障人权方面,我国不仅有实体法保障,也有程序法保障。

  【贡献追踪】10年前,刚刚学会上网的江苏省响水县法院法官李富金突发奇想,创办了普法宣传网站“东方法眼”,至今已解答群众涉及婚姻家庭、房产物业、劳动工伤、盗窃等法律问题4.2万多个。如今,通过网络进行普法已经成为更多相关部门的组织行为。更懂法的网民能学会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用法律来监督一些违法或者有法不依的行为,而不是简单的“围观”起哄。

  【委员观点】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认为,网络对法制问题的互动讨论,不仅能让司法和法律工作者第一时间获知民意,而且能很好地在网络上向广大网民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网民依法办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仅仅是完成了“有法可依”的工作,如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逐渐培养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除了要靠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做大量的工作外,也需要网络力量从中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中国网事”记者季明、詹奕嘉、姜琳)

[责任编辑 王雅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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