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总“缺货” 定金等于白交
去年9月4日,李女士来到汉阳龙阳大道的“华星汉迪”奥迪4S店订购了一台奥迪A4L轿车,并交纳了1万元定金,在签订合同时,商家注明了去年12月份提车。到了12月初,李女士打电话到4S店询问车子来了没有,工作人员说要等到12月底,并且保证到时候一定会有车的。可到了12月底她再去4S店提车时,工作人员又说货源太紧张没车。
由于不能按时交车,李女士要求赔偿损失,但4S店坚决不同意赔偿。原来,在李女士与4S店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规定:厂家在无此款车型的生产计划而延迟交货时间或无法交货,双方任一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商家)免除违约责任。“定金我交了快半年了,现在对方却说没车,而且不给任何赔偿,这不是明显欺负消费者吗?”无奈之下,李女士投诉到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了解情况后认为,从李女士与4S店签订的合同来看,双方的约定明显有问题,特别是在按时交货方面,双方不是对等条件,属于不合理合同。针对车辆迟迟不能交货这一情况,4S店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最终,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店方从外地调来一辆新车,并支付李女士1000元现金作为补偿。
武汉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因为产能问题,导致很多车型确实全年货源比较紧张,交“定金”难拿车的现象较为普遍。因此,消费者购车前务必要多方了解心仪汽车的一些真实消息,多参照周边城市的一些情况,谨慎缴纳“定金”。
保修期内不保修 商家钻“三包”漏洞
去年6月份,在青山做生意的刘先生花88万元,购买了一辆高档越野轿车。买车时4S店承诺保修两年。今年年初,刘先生开车时发现方向盘在转动时发出“吱吱”的声音,听起来很刺耳,于是将车开到4S店检查,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汽车的橡胶密封套出现问题,必须更换,并要消费者自己支付3524元的维修费。“不是两年内保修吗?我的车才开了半年,为什么要自己出维修费?”刘先生十分不解。工作人员解释这个零部件并不在保修范围内。刘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被忽悠了,因为当初并没有具体询问保修的范围,也没有签订具体的维修合同。无奈,刘先生只好支付了维修费。
从4S店出来,刘先生越想越觉得这维修费花得冤枉。于是,他向武汉市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到4S店进行调解,最终4S店为刘先生按成本价2100元更换橡胶密封套,从维修费用3524元里减去2100元,余款冲抵以后维修费用及保养费用。
武汉市消协提醒消费者,由于国家对汽车的“三包”规定暂未出台,行业售后标准难以统一,很多车商因此大作“文章”,在售后保养及维修上赚取消费者“高利润”。消费者务必在购车前仔细阅读该车的售后项目,并与4S店签订并索要正规的售后服务协议,以便事后维权。(韩君姚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