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协调发展 拓展绿色空间
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等区情,国家安全屏障、生态安全屏障等功能地位,决定了内蒙古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注重富民与强区并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兼顾、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区域之间协调并进。
“今后在发展中,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必须协调!”杭栓柱分析说,近年来,内蒙古经济发展很快,经济增速连年居全国前列,但是居民收入水平与中东部先进地区的差距仍在拉大,所以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在今后的发展中要坚持富民与强区并重。
针对这些问题,《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2020年,内蒙古城乡居民的收入要分别达到和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并在工资收入政策上制订了一系列措施。杭栓柱说,这将极大地坚定内蒙古各族人民生活和发展的信心,促进边疆和谐稳定。
为了加强对内蒙古的资金支持,强化中央企业反哺地方的能力,《若干意见》提出研究完善煤炭等矿产资源领域的收费基金政策,取消旗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对中央公益性建设项目的资金配套要求,并鼓励中央企业在内蒙古的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实行税收属地化管理。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维世认为,从财税、投资等方面加大对地方的扶持,对于改变资源富集区的落后面貌,作用不可替代。特别是央企的地方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可以优化企业与地方及居民的利益关系,实现三方和谐相处、互利共赢。
与此同时,《若干意见》还提到内蒙古东西部要协调发展。内蒙古通辽市委书记杜梓说,推动东西部协调发展的工作,内蒙古之前已经着手实施,如今有了国家层面的支持,内蒙古东西部之间的发展水平将更加趋于平衡。
内蒙古的生态状况,关系到华北、东北和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意义重大!杭栓柱说,国务院出台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内蒙古的生态地位与功能,明确了新目标,并配套实施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以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系列政策,这将为内蒙古实施美丽与发展双赢战略提供政策支撑,进一步拓展内蒙古发展的绿色空间。(记者 任会斌 刘军 勿日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