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布局
根据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布局,以中心城市为核心,构建中心城市、县域中心镇和农村牧区服务业联动发展的格局。
(一)强化中心城市服务业集聚辐射功能
各盟市中心城市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逐步发展成为以服务型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打造区域性服务经济中心。
西部区域。推进呼包鄂一体化,加快城镇群建设,构建一体化的交通、通信、金融、旅游、教育、卫生等服务体系,发挥整体优势,打造国家西北地区重要的服务经济中心,带动辐射周边地区服务业发展。呼和浩特要发挥首府优势,加快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成自治区金融物流、科技教育、旅游文化、商贸会展中心和总部基地,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格局。包头、东胜要围绕国家能源重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稀土等基地建设,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打造蒙西地区生产性服务业中心。集宁、临河、乌海、巴彦浩特要主动接受呼包鄂的辐射,立足自身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服务业。集宁要依托良好的区位和便利的交通优势,大力发展工业物流、农畜产品物流、煤炭物流、建材物流和商业零售物流。临河要依托产业优势,加快建设和完善农畜产品专业市场体系,发展农畜产品专业物流。乌海要立足当地,服务周边,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积极打造小三角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巴彦浩特要以旅游业为突破口,加强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带动相关服务产业,提高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
东部区域。赤峰、通辽要加强与东三省和京津冀的分工协作,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推动服务业向中心城市集聚,建设蒙东地区服务经济中心。锡林浩特要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和资源开发转化,重点发展物流、旅游等特色服务业。海拉尔、乌兰浩特要积极参与东三省的分工协作,加强与俄蒙的合作,大力发展物流、商贸、旅游、文化等服务业。满洲里、二连浩特要发挥口岸优势,大力发展对俄、蒙服务经济,建设国际贸易旅游城市。
(二)加快发展县域服务业
增强县域中心镇服务功能。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面向城乡居民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商贸、金融、房地产、社区等基础性服务业,增强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和服务农村牧区的能力。
培育发展特色服务业。在满足县域基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选择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业发展较快的旗县,要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互动发展;农牧业比重较大的旗县,要积极发展农牧业科技服务、技术培训、生产资料供应、农畜产品购销、农牧业专业化市场等服务业;生态环境、自然景观或历史文化方面具有优势的旗县,要积极发展特色旅游业;口岸型旗县,要积极发展进出口贸易、口岸型物流等服务业。
(三)扶持发展农村牧区服务业
完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农牧种子产业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流通体系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牧区金融网络,发展农牧业保险,增强对“三农三牧”的服务。支持发展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牧区水利、交通、邮政、通讯、供水、供电、广播电视、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牧区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计划生育等事业,丰富农牧民物质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牧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搞好农牧民和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促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