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是连接政府和农民的纽带,保障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是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目前我区很多村级组织出现了运转困难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工作的开展。”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善岱镇保同河村村委会主任、人大代表刘银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刘银红说,自从2002年国家实施惠农政策免收提留款后,绝大多数村级组织失去了收入来源,部分村级组织一时很难找到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突破口,致使村级组织入不敷出,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自从取消农业税,由镇村承担的公益性事业失去了财力保障。以善岱镇保同河村为例,2010年转移支付办公费1.2万元,但仅报刊费、燃料费和勤务人员工资就达到了1.3万元。由于某些必须支出的费用没有出处,只能由村干部自掏腰包。”刘银红说。他认为,造成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的主要有两个原因:村集体经济薄弱、干部待遇偏低。因此,刘银红建议,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出台倾斜性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协调解决因道路、水利建设等公益事业所形成的债务,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困难村的整村扶贫力度;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在职、离任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记者徐亚军、李国萍、刘晓君、刘睿、通拉嘎、马建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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