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内蒙古阿尔山市法院始终坚持“以学治院”的理念,紧紧围绕“营造学习氛围,创新学习载体,拓宽学习成果”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成为审判执行工作发展的“源头活水”,为审判执行工作注入不竭动力。
营造学习氛围是保障学习效果的动力源。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阿尔山市法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任人为成员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活动机构、保证人员落实。同时运用文化期刊、简报信息、内部网站等宣传方式,深入宣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大意义、主要原则和内容要求,及时报送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做法。并在全院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弘扬干警重学习、会学习、爱学习的学习精神,真正使学习成为工作的第一需要,全面掀起学习高潮,营造了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学习氛围。
创新学习载体是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的催化剂。为确保学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阿尔山市法院不断创新学习载体,着力为干警打造学习环境,该院为干警设立了阅览室、党员活动室,每年投入资金购置法学书籍和各类期刊、报纸,为干警提供丰厚的“精神食粮”。同时在办公区、审判区、走廊悬挂院训、工作主题、格言警句、摄影作品等,建立法院“文化长廊”。并将召开学习会和讨论会相结合,将业务讲解和观看视频相结合,将理论学习与审判业务相结合,将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将重点发言与交流学习相结合,不断增强干警学习的动力,增强干警投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干警工作质量。
拓宽学习成果是服务司法实践的加速器。阿尔山市法院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不断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全院干警学习氛围日益浓厚,学习载体不断丰富,学习效果日渐提高,“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局面逐步形成。在学习的激励下,干警的活力得到激发,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服务群众、服务司法实践的能力显著提高,全院开展的“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活动和“大接访”活动好评如潮。案件审判、司法调研、法制宣传、司法调解等工作切实做到百姓的心坎儿上,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同时在新型案件不断涌现,疑难案件不断增多,审判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全院干警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新的突破。(柴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