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小变化”发挥“大作用”
10月24日,市民张宏斌在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该服务中心提供的“一站式”服务让市民感到非常满意。(记者 哈丹宝力格 通讯员 刘晓一 摄)
2006年,伊金霍洛旗在纳林陶亥镇淖尔壕村指导试行了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起“村党支部领导、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村委会执行”的村治新模式。由此,被当地人亲切称之为“小人大”的模式产生了。
“小人大”由每5至15户人家推选的一名村民代表组成,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代表们征询村民意见、参与公共决策、监督村委会贯彻落实情况。变化,只有一小步,但过去吵吵闹闹商量事儿的工作局面却改变了:淖尔壕村的砂石公路修建起来了,村民的合作医疗费缴纳了,包西铁路征地工作顺利完成了。
2008年,该旗在全旗138个村级组织进行推广,选举产生村民代表3864名。伊金霍洛旗的“小人大”发挥“大作用”的事例,是近年来我区基层民主建设取得进步的一个新鲜注脚。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取得较大进步。
在农牧区基层民主建设方面,我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并加强对全区嘎查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全区嘎查村已基本形成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
到目前,我区约60%的城镇社区建立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建立了个性化服务的社会组织473个,家政服务组织789个,大部分社区具备了文化、体育、娱乐、卫生服务功能。全区各地在社区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包头市、二连浩特市先后以减少服务管理层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工作重心下移、提高服务管理效能为目标进行社区体制改革。全区各地城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机制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