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本届以来,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按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强化监督职能,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年来,共听取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1项,计划、预算、审计等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17项,执法调研、专题调研38项,选择12个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监督,为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围绕经济建设的重点工作加强监督。着眼于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首次听取审议了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告,坚持每年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就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有重点地选择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进展等方面听取了专项报告、开展了执法检查,积极推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培育新的支柱产业的要求,听取审议了全区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连续两年对中小企业促进法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建议政府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努力加大对新兴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坚持把“三农三牧”工作作为监督的重点,听取了政府关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情况报告,开展了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先后两次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就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提出了意见。进一步强化预算监督职能,依法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认真审查批准本级决算,审议并批准了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建议政府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财政预算更好地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大预决算审查力度,首次开展了部门决算审查,并逐年扩大决算审查范围,共对47个预算单位的年度决算进行了审查,对73个预算单位的年度预算进行了重点审查,积极促进科学理财、依法理财。
第二,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监督。落实自治区党委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的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关系到千家万户。常委会听取审议了政府关于就业、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社保基金使用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广开就业门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社会保障事业。教育、医疗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常委会就义务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专项报告、进行执法检查,对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进行了连续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土地管理和住房建设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常委会连续两年就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提出了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依法提高房屋征收能力、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常委会围绕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科学确定质量安全标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快民族文化大区建设,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先后两次围绕文物保护法和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开展了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听取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开展了文化法制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就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弘扬民族文化、实现文化惠民、文化富民提出了建议。为促进蒙古语言文字的广泛运用,对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连续监督,推动有关部门启动了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围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全民健身、气象和地震安全、防震减灾、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事业开展了监督,向政府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三,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监督。内蒙古是祖国北疆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同时内蒙古的生态又很脆弱。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出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责任。本届以来,常委会高度关注生态建设,每年都有所侧重地开展相应的监督工作,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我区是畜牧业大区,草原、森林的保护建设是最大的基础工程。常委会连续五年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形式,就草原和林业生态保护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合理控制草原资源开发强度,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完善林业生态补偿机制,切实提高草原和林业生态建设质量。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也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常委会听取了全区水利工作情况报告,就水法和防洪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调研,建议政府完善水利发展规划,推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防治污染和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常委会先后就环境影响评价、自治区境内黄河和西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和节约能源等开展了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了协调推进工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完善节能降耗管理体系、加强自然环境保护与管理等建议。继续开展了内蒙古环保世纪行活动。
第四,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加强监督。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常委会听取审议了法院有关执行工作、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法官队伍建设和“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等报告,连续两年就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听取报告和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法院完善审判管理机制,规范执行工作程序,健全审判质量评估、案件评查等工作制度,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听取和审议了检察院有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基层检察院建设等报告,先后两次听取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检察院依法全面行使检察职能,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以队伍建设为核心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就法律援助、监狱狱务公开工作情况听取审议了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司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努力完善工作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是本届常委会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在拟定监督计划、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等各个环节,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与配合,先后与政府、两院及政府“三农”部门召开座谈会,就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努力形成协调顺畅、配合密切的监督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开展跟踪监督。选择重点问题连续进行监督,对人大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是增强工作实效的有效方式。本届以来,常委会每年都选择一、两个群众普遍关注、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开展跟踪监督,推动有关方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在2008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基础上,2009年着重选择在公安车管所办证大厅设立缴税窗口、提供便民服务进行了跟踪监督,推动这一措施在各盟市普遍得到落实。2010年对监狱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审议意见,2011年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较好地解决了从优待警和加强监狱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2008年和2009年,连续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开展了执法检查、进行了跟踪监督,2012年又听取了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政府认真落实人大监督意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中长期规划,加大资金筹集和投入力度,努力加快住房保障全覆盖进程。三是完善向社会公开监督工作、监督事项的机制。坚持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监督计划,公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监督举报电话等,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社会比较关注的重点监督工作过程,组织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并完善了审查程序和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开展了主动审查。
把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884件(次)。针对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交办和督查力度,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