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进程,是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本届以来,常委会通过依法履行职权,着力推进自治区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自治区重大事务的管理,努力巩固和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区,常委会在听取政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作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的决议,重点就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作出了部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为依法强化审判、检察职能,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分别就加强和完善法院执行工作、司法机关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提出明确要求,对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支持和保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2人,主要包括:因工作变动原因,决定接受自治区主席辞职1人,决定任命自治区代主席1人;决定任免自治区副主席12人;任免自治区人大及盟工委工作人员145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61人,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682人,为自治区国家机关的有效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
依法做好各级人大换届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到2013年1月,我区乡镇、旗县、设区的市和自治区人大陆续进行换届工作。这是选举法修改后我区首次开展的人大换届选举,是我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人大换届选举的原则要求,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加强地方政权建设、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为目标,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职责,积极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做好全区旗县(市、区)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意见,作出了关于换届选举时间和组成人员、代表名额等决定、决议,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全区乡镇、旗县、设区的市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顺利产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为推进自治区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作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后,常委会及时对各级人大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并对自治区党委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重视发挥人大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各级人大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形成了全区人大工作深入发展的良好局面。本届任期内,我们迎来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全区各级人大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全面总结了30年来我区人大制度建设、人大工作取得的成就和有益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常委会还通过调查研究、交流经验、干部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区人大工作水平。
四、努力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重要的基础工作。本届以来,常委会认真落实代表法,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认识和加强代表工作,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代表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常委会认真做好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的组织工作,不断改进视察和调研的方式方法,有重点地安排代表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小企业发展、职工权益保障等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设性意见,也为代表履行好职责创造了条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共邀请246人次的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立法、监督等活动,发挥代表既有专业特长又了解实际情况的优势,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发挥了作用。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本届以来,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提出议案31件,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2160件,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进行了反馈。坚持把办理议案与常委会立法工作结合起来,把办理建议与常委会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在制定立法规划、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时,吸收采纳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项目,在起草法规和审议监督事项时邀请代表参加并充分听取意见。常委会制定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城镇供热条例,听取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报告等,都是根据代表议案、建议确定的工作项目。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协调工作,向办理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选择代表反映集中的建议邀请代表进行专题视察;首次开展了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连续两年选择9件事关自治区工作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政府等承办部门认真对待、积极办理,所涉及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代表满意度比较高。
努力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精心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采取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学习等形式,增强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本届以来共举办10期代表培训班,培训代表636人次,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通过寄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刊物等,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提高了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为代表履行好职责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