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原名雷正兴,1940年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一个贫苦农家。父亲在湖南农民运动中当过自卫队长,后遭国民党和日寇毒打致死。母亲张元潢在受到地主的凌辱后,于1947年中秋之夜悬梁自尽。雷锋不满7岁就成了孤儿,被好心的六叔奶奶收养。幼年雷锋上附近蛇形山砍柴时,被地主婆用刀在左手背上连砍三刀。所以,他从小对黑暗社会充满仇恨。
1949年8月,湖南解放时,小雷锋便找到路过的解放军连长要求当兵。连长没同意,但把一支钢笔送给他。1950年,雷锋当了儿童团长,积极参加土改。同年夏,乡政府保送他免费读书,后来加入少先队。1956年夏天,他小学毕业后在乡政府当了通信员,不久调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被评为机关模范工作者,并于1957年加入共青团。1958年春,雷锋到团山湖农场,只用了一周的时间就学会了开拖拉机。同年9月,雷锋响应支援鞍钢的号召,到鞍山做了一名推土机手。翌年8月,他又来到条件艰苦的弓长岭焦化厂参加基础建设,曾带领伙伴们冒雨奋战保住了7200袋水泥免受损失,当时的《辽阳日报》报道了这一事迹。在鞍山和焦化厂工作期间,他曾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标兵,18次被评为红旗手,并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1959年12月征兵开始,雷锋迫切要求参军,焦化厂领导舍不得放他走。雷锋跑了几十里路来到辽阳市兵役局(现人武部)表明参军的决心。他身高只有1.54米,体重不足55公斤,均不符合征兵条件,但因政治素质过硬和有经验技术,最后被破例批准入伍。
雷锋入伍后,他被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当汽车兵。1960年11月,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入伍后表现突出,沈阳军区《前线报》开辟了“向雷锋学习”的专栏。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他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节约标兵,荣获“模范共青团员”,出席过沈阳部队共青团代表会议。1961年,雷锋晋升为班长,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15日,他因事故不幸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