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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10大网络造谣案 已有两人因此被刑拘
内蒙古新闻网  13-09-11 16:08 打印本页 来源: 浙江在线  
 

  2、我不是原创,我只是转发,情况一样吗?

  要看你的主观故意,大家应有一般的社会常识判断。如果你的转发产生严重后果,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情况是一样的。所以,如果发现原创的短信、微信等有明显的问题,就不应该转发。

  3、转发不良或者虚假信息,转发一次和转发多次,法律责任一样吗?

  目前在数量上没有定量的法律标准,但相信不久会出台比较明细的规定,比如转发次数、范围等等。目前有明确规定的是,比如地震消息,除了官方消息可以转发,其它转发一律要追究法律责任。此外,转发淫秽黄色图片信息,在量上已有一定的规定,根据点击量的多少来确定要负的责任大小等。

  浙江10大网络造谣典型案例

  1、湖州织里沈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8月19日20时许,沈某(男,41岁,湖州人)为报复湖州市织里镇某KTV老板,向湖州市公安局匿名报警谎称:“KTV4楼包厢放了个炸弹,1小时后爆炸。”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沈某被警方刑拘。

  2、嘉善县龚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8月15日19时48分,龚某(男,云南人)短信报警称:“杭州20时10分飞往成都的川航3U8912上有炸弹”。当晚,龚某在嘉善县一出租房内被警方抓获。据龚某交代,当天中午因琐事与家人吵架,竟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来泄愤,最终被警方刑拘。

  3、宁海县网民潘某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8月23日,潘某(男,23岁,宁海人)用“Mr.Pan”的网名在宁海某论坛发帖,称“宁海县范围内KTV足浴店小姐中有567位患有艾滋病,现正向普通人扩散”。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潘某被警方行政拘留3日。

  4、绍兴县网民单某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4月9日,单某(女,20岁,河南省社旗县人)用“一朵小花儿S”的网名在微博上发布“柯桥也有一个H7N9禽流感病人送至医院隔离”的虚假信息。4月10日,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单某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5、温岭市网民江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4月9日,江某(男,27岁,温岭人)在微博上发布虚假信息称:“温岭松门33岁的女性林雪娟去‘多美丽’吃了鸡块,感染H7N9,现在温岭第一人民医院急救。”据江某交代,发布虚假信息是为提高自身网络知名度,最终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

  6、青田县网民季某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4月8日,季某(男,20岁,青田人)在微博上发布虚假信息:“前段时间盛传的青田发现H7N9是真的!”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7、平湖市网民钱某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7月10日,钱某(男,24岁,平湖人)在本地某论坛上发布信息:“新苗一男子因欠高利贷被打死后把尸体抛在他家,一只脚骨折,脑袋上一个洞,警车来了20多辆!”钱某交代,因当晚听亲戚说其姨夫死在家门口,像是被杀,为寻求别人关注才编造虚假信息,钱某被警方罚款500元。

  8、开化县网民邵某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7月19日,邵某(女,31岁,开化人)在微博上发布信息:“刚刚在开化县交警队,我婶婶因处理交通事故进了一个房间,结果被三个交警架着让另四个人打,现在正在医院。这种禽兽交警!!!”据邵某交代,为给交警办案施加压力才发布微博。邵某被警方罚款200元。

  9、湖州南浔网民郑某网上扬言实施爆炸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

  4月15日,郑某(男,20岁,湖州人)在微博上多次发布“要发动恐怖袭击,炸毁湖州市政府”的帖子。郑某交代,为在网上引发关注加之对现状不满,他就在微博上发表此信息。郑某被警方治安拘留5日。

  10、嘉兴南湖网民朱某网上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案。

  8月3日,朱某(男,22岁,嘉兴人)在微博上发布信息:“等我以后赚够钱一定要买包炸药把广电给炸了!”朱某交代,因《卑鄙的我》、《生化危机》等电影无法在国内公映,为表达心中不满情绪才发布此信息。朱某被警方罚款500元。

[责任编辑 石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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