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自治区人大代表围绕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所提出的38件议案,194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今已经全部办理完毕。这些涉及自治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众多领域的建议,不仅直接关系着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走向,更关系着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它们最终得以顺利解决,也使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得到根本保障。
刘三堂,清水河县高茂泉村党支部书记。5年来,他也同其他自治区人大代表一样,履行着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认真察访民情、倾听民意、提出建议。“每次开会前,我都要收集农民们的意见,问问他们有甚困难,有甚问题需要党和政府知道和解决。”他说。而作为一名来自农村最基层的人大代表,一连串的问题也不断萦绕在刘三堂心头:发展现代农业究竟面临着哪些困难?建设现代农村存在哪些问题?这5年,刘三堂异常繁忙,他根据所了解的农牧民的心声,并结合自己的思考,先后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了关于加大力度扶持农村合作组织的建议、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应加快的建议、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的建议等25件建议。
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直接关系着代表作用的发挥,为使人大代表更好的成为沟通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从而使人大代表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不断增强。5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定期开展人大代表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深入到工厂、农村、边防哨所,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从2003年关于扶持鄂伦春猎民发展养殖业的建议,到2004年关于改变内蒙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再到2005年至2007年的关于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建议、关于内蒙古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建议、有关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等等,一项项高质量的代表建议得以产生和办理,一项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意愿的决议、决定也相继出台。
人大代表的权利是人民所赋予的,在他们的推动下,一项项关注民生的科学决策相继出台。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关于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得到了高度重视,200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了农口资金就比2006年增加了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