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山作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2008-01-23 14:42

  1月2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内蒙古人民礼堂隆重召开。大会由执行主席郝益东主持,执行主席海力斯、云峰、吴永新等人出席了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作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王维山在报告中指出,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是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的五年,也是全区法院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开创新局面的五年。五年来,全区法院在自治区党委、人大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区经济社会会发展的大局,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平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这一主要矛盾,全面推进审判规范化、队伍职业化、办公现代化,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自治区的政治安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贡献,人民法院的各项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王维山所做的报告从五个方面全面阐述了全区法院五年来的工作。报告指出,五年来,全区法院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复杂交织的新形势,主动适应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的新要求,以事关稳定、事关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五年共受理案件1046638件,审结1032905件。五年来,全区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建设了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强力推进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了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官队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办公、办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法院今后工作主要任务,王维山在报告中指出,2008年是全国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法院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区政法工作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统筹谋划,站在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新目标、再创新局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关,推动经济社会和审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为目标,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以提高司法能力为主线,全面推进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薛海军 李东海 )


编辑: 薛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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