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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 2008-03-1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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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后,中国形成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体制,这种户籍管理制度曾在国家社会管理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二元户籍制把市场人为地分割成两个部分,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严重地阻碍了城市、农村一体化市场的形成。
“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体制正在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道枷锁。近些年来,许多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户籍改革措施,但多属浅尝辄止的象征性举措,根本触及不到户籍问题的核心。一项调查显示,91.7%的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户籍改革,其中23.0%的人认为,若在“好工作”和“解决户口”之间二选一,他们宁选“解决户口”。
杨春兴 全国政协委员
现行户籍制度实际上是在一纸户口上附加着诸多的特权和功能。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以户口登记为依据,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伍安置、公务员录用等行政管理工作,给户籍管理附加了过多不合理的社会管理功能。现有户籍制度,不仅影响着城乡的协调发展,而且形成了不平等的社会权力与国民待遇,制约着社会公正公平与和谐的推进步伐,户籍改革已经刻不容缓。
缪寿良 全国政协委员
随着大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和沿海地区工作乃至定居,户口制度已面临落伍于时代的景况。如来自不同地区的男女在第三地办理结婚手续,都必须出具各自家庭所在地的户口本。子女入学必须按照户口所在地,而不是根据父母工作所在地,如想要在父母所在地入学,则必须交纳额外费用。从其父母为所在地区通过劳动创造的财富、作出的贡献来看,这种额外费用都是极其不合理的。
段雄 全国政协委员
建议国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放宽户口准入条件,设置一定期限的过渡期(比如五年比较恰当),只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就可获得常住人口身份,享有现居住地居民同等待遇。这样一来,流动人口的行为就不会由于没有流入地户口而倾向于短期,这不仅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金平 北京媒体工作者
户籍制度改革多年来进展不大,甚至有反复,正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复杂性所致。户籍制度改革是一次涉及面非常广泛的权利与利益的再分配。正因为其十分复杂,单靠城市政府甚至哪怕依靠省级政府,都力不从心;正因为其十分重大,单靠户籍的行政管理部门从技术上想办法,不可能找到改革的正确途径与方案。
潘先生 北京大学副教授
弄清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也就弄清了户籍改革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所在。有利条件是国家已经着手建立和完善针对农民工和农民的各种权利与社会保障制度,不利条件是这些制度建设仍然面临各种历史的惯性阻力和现实的困难。好在思路已经明确,时机正在成熟,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停滞不前或走回头路都是没有希望的。
周士君 河南审计师
真正而彻底的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是以人口双向流动为其标志的,只有实现城乡人口的双向自主流动,国民的“自由迁徙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要达到人口双向流动的终极目标,必须根据外来人口的具体需求,有针对性地逐步向外来人口群体放开相关制度体系,并为其提供制度化的通道和接口,使流动人口逐步内化于城市的制度体系和城市社会之中。(谢会昌 朱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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