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群组团式承接核心区功能辐射 |
以城关镇及盛乐经济园区为两个组团,以和盛路和 209国道为纽带,逐步开发建设中间区域,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打造首府卫星城。这是和林县组团融入一核双圈”的具体措施。
在察素齐镇、金山开发区、哈素海等重要节点上下功夫,在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实现土左旗与全市“一核双圈”规划的对接。这是土左旗为实现“一核双圈”规划确定的目标在打基础。
……
“一核双圈”,为首府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好了蓝图。
城镇群组团式承接核心区功能辐射,首府各旗县区也规划好了融入“一核双圈”的对接点。
在和林县,突出“两大组团”,建设六大区块”,已成为和林人耳熟能详的发展用语,打造首府卫星城、融入“一核双圈”已成为和林县正在积极实施的发展目标。
“两大组团”就是以城关镇及盛乐经济园区为两个组团,以和盛路和 209国道为纽带,逐步开发建设中间区域。“六大区块”一是改造城关镇旧城区,完善城镇功能,形成行政居住商贸区;二是依托和盛路的建设,逐步开发城关镇与盛乐经济园区中间区域,形成集生态、居住、休闲、办公为一体的新城区;三是逐步向东、向南拓展盛乐经济园区,形成工业商贸区;四是打造“大南山”旅游区,形成一期工程控制面积达到 40平方公里,集休闲、观光、娱乐为一体的旅游区;五是完善盛乐经济园区三、四铺村的改造,形成园区配套商业区;六是结合电厂功能区配套、山区移民,完成电厂园区的建设规划和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把新店子镇逐步建成集能源、旅游、生态为一体的东部重镇,打造“西口第一镇”。
土左旗是“一核双圈”建设的重点旗县,具有毗邻首府的地缘优势和公路、铁路发达的交通优势,更有近年来不断强化的工业、农业、城镇建设等基础设施优势。在今后的发展中,土左旗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察素齐镇、金山开发区、哈素海等重要节点上下功夫,在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实现土左旗与全市“一核双圈”规划的对接。在察素齐镇城镇建设方面,今年,土左旗将重点完善新区 1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铺装工程建设,完成土默特博物馆、污水处理厂、天然气输配、景观河道整治等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做好敕勒川大街续建改造工程,完成致富北路、世纪路改造工程。通过实施 110国道察素齐段绕城改线工程,将察素齐镇区整体框架再扩大 5平方公里,由 18平方公里拓展到 23平方公里。同时还将建设更多便民休闲场所和景观公园,将加大台阁牧、毕克齐、白庙子、善岱镇的规划建设力度,力争完成沙尔沁撤乡建镇工作,推进全旗城乡一体化进程。在金山开发区城市化建设方面,将把开发区的产业发展、城市化建设与呼和浩特市区扩张有机协调起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科学定位功能分区,尽快形成首府工业新区和新市区的框架。年内,重点实施新区主框架建设工程,规划人居环境优美的新型商业住宅区,不断完善开发区功能。高度重视总部基地园、物流基地园的规划建设工作,吸纳更多的人流、物流、商流、资金流向开发区集聚。在哈素海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方面,土左旗将依托自然、人文资源和区位优势,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对哈素海实行整体规划、整体开发和整体管理,整合资源,配套设施,最终将哈素海建设成为集休闲、度假、商务、会议、观光、娱乐和生态湿地保护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旅游区,打造首府休闲度假旅游最佳地。同时还将大力发展乌兰夫故居红色旅游、喇嘛洞宗教文化旅游、金銮殿避暑旅游、白石生态休闲旅游和金山开发区新型工业旅游。
为融入“一核双圈”,清水河县在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优化城镇结构、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质、突出城镇特色”的要求,全面启动城关镇旧城改造建设工作,努力打造山水园林边陲小镇,改善人居环境。年内清水河县将投资 1亿元,开工建设城关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工程,实施永安街、河滨路道路及管网工程,对东门大桥至小庙子大桥之间的河道进行整理,下大力气完善城镇综合配套功能,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体系。同时,加快喇嘛湾、宏河两个镇的建设步伐,着力改造基础设施,扩大城镇容量。切实抓好高茂泉窑、盆地青、莎木沟三个新农村试点村建设,并以试点村为依托,形成符合清水河县实际、具有清水河县特色的新农村建设之路。
武川县认为,今年是武川县融入首府“一核双圈”、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的关键之年。按照市委提出的“一核双圈”发展战略,以建设首府卫星城、打造首府后花园为目标,武川县将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可镇旧城平房、旧房改造步伐以及污水处理、三期供热等基础建设项目,把武川县城可镇建设成为“清新、秀美、宜居、亲和”的首府卫星城。
托县则围绕“一核双圈”战略部署,按照“拉开城镇框架、拓展城镇空间、完善设施配套、改进服务水平、提升城镇品位”的思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镇规划体系,同时,逐步形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备、通畅美观的道路网络,接受首府核心区的辐射。(崔小红)
|
|
|
①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③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