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朱德礼委员围绕加强农牧民工保障体系问题作了题为《切实贯彻<意见>精神 加强农牧民工保障体系工程建议》的大会发言。
朱德礼委员说,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一批新型劳动大军,在全国13亿人口中农民工就有2亿之多,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亦工亦农、流动就业,为城市繁华、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2006年,全区共偿付拖欠农牧民工工资5360.7万元,清欠率达92.3%;有4.9万农牧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10.9万农牧民工参加医疗保险、27万农牧民工参加了养老保险;190.5万农牧民外出就业,还有数百万农牧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但从现实情况看,自治区和全国的情况基本一样,农牧民在工资收入、劳动安全、社会保障、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疾病预防、司法保障、生活居住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他建议,要尽快制定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解决农牧民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职责分工方案”等有关文件,统筹协调,并按照部门的职责进行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制度。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农村、牧区、深入农牧民工培训基地和劳动力输入地,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主动了解农牧民工的需求和反映,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