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晶主席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要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影视演出、文博会展等文化产业。我认为,这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从事新闻宣传的新闻媒体的重视。”少数民族界委员朝鲁巴根对记者说。
朝鲁巴根委员是内蒙古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他介绍说,1948年1月1日创刊的《内蒙古日报》(蒙文版),是自治区党委机关报,同时又是传承和发展蒙古民族优秀文化的载体,是我区体现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标志性出版物。目前内蒙古日报社主办并经营着《内蒙古日报》(蒙文版)、《内蒙古生活周报》(蒙文版)和《新闻论坛》(蒙文版)。
“作为党的新闻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从事新闻宣传的各类新闻媒体,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政策性扶持。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第21条规定,‘确保蒙古语言文字是自治区通用语言文字之一的地位……对蒙古文报刊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图书出版、广播影视给予全额补贴。’作为政协委员,这一次上会我带来了《关于全面落实蒙文报刊、图书、广播、影视给予全额补贴政策的建议》的提案。”
朝鲁巴根委员说,内蒙古日报社是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也是经营蒙文报刊的开支大户,根据分类扶持的原则,完全符合享受“全额补贴”的有关政策。多年来,自治区财政对内蒙古日报社给予积极支持并逐年增加拨款,有效地缓解了经费短缺的问题。但是,随着事业的发展,加上各种因素,自治区财政所拨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报社基本需求。朝鲁巴根委员在提案中建议,自治区应对蒙文报刊实行独立核算、全额补贴,并将蒙文报刊为数不多的收入全额留给报社用于蒙文报刊的采编业务补贴;建议自治区财政单独拿出360万元,增印2万份《内蒙古日报》(蒙文版),免费送到全区具有蒙文报阅读能力的苏木乡镇、嘎查村党支部及贫困户,实施党报“新闻扶贫”、“文化扶贫”;免费赠送到全区大中专院校的蒙语授课班,实现“新闻助学”、“党报进学校、进课堂”。
朝鲁巴根委员还建议,从事蒙文报刊的业务人员应该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和自治区当年的政策性调资等社会福利政策;自治区有关部门应深入调查研究,加快“全额补贴”政策的落实,使学习、使用、宣传蒙古语言文字的单位轻装上阵,健康发展。(记者王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