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改革既让改革涉及的利益群体全部举双手欢呼,也让“旁观者”为之高兴。
这就是从2004年7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的城乡一体化改革。
从这天起,我市开始逐步实施包括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农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区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加快发展农区社会事业、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保持农区土地政策和其它相关政策的稳定等10项内容的城乡一体化改革。
城乡一体化改革实施两年多来,我市已在多个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建立了统一的“乌海市居民户口”管理制度,全市原农业户口17898户56701人,换发新证16483户49473人,未换证的多属人户长期分离,今后将逐步换发。从户籍变更之日起,凡我市居民不分农业、非农业,在就业、社会保障、居住、子女就学和参军入伍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以农区五保户和特困户为重点,将月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农区家庭从2004年下半年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以今年上半年为例,共为全市农区符合低保条件的1711户、3414人发放低保资金132万元。
从2005年1月起,作为自治区试点之一,我市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区合作医疗制度。到今年上半年,农区居民参合人数36563人,占农区常住人口的78.6%,合作医疗基金达到210万元;共有4020人次受益,大小病统筹报销33.39万元。
自2005年起,落实农区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今年上半年,农区学校学生补贴学杂费、住宿费、公用经费61万元,受益中小学生达到3998人。
2006年,我市开始推行农区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我市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的步伐,不仅在全区12个盟市中是第一家,也是全国第一家实施城乡一体化改革的地级市。直到现在,见诸于媒体的,也只有计划单列的副省级城市——四川省成都市的部分地区推行了这项改革。
我市之所以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推出了这样的举措,不仅仅是准确理解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内涵,以及敏锐果敢的决策,更重要的是,我市已具备了一定的实施条件:
进入新世纪后,我市的工业化水平继续提升,第二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1年的65.1%逐年上升,到2004年达到73.5%。经济社会步入了快速、良性的发展轨道,经济综合实力和财政综合调控能力显著增强。
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我市的城市化率在西部50个地级城市中位居第二,在全区位居第一。城市的集聚功能和辐射功能进一步增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明显提高。
在这之前,我市也做出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有了很好的铺垫。
2002年,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我市以费改税为契机,取消了所有农牧业收费。同上年相比,农区居民一年少交费1180万元,当年农区居民减负超过80%。
2003年,在国家还没有出台免税政策和我市无权出台免税政策的情况下,我市准确理解了十六大精神,勇敢地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行了农牧业税由财政代缴(即免税)政策,第一个实现了农民零负担。
以工业化的思路调整农业、提升农业、发展农业,以城市化的思路改造农村、建设农村、繁荣农村,以社会化的思路转移农区居民、保障农区居民、富裕农区居民,逐步缩小城乡差别,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的完全融合,在2004年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并很快得到自治区的批准并付诸于行动。
城乡一体化改革的实施,使我市逐步消除了体制障碍,打破了城乡壁垒,各类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从源头上和制度上解决了“三农问题”。它使长久以来因为城乡二元结构而“被迫低人一等”的农民完全享受到了国民待遇,政治地位大为提高;农区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借此也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经济地位有所提高。
在城乡一体化战略的指引下,我市农区居民人人受益,收入增长步伐明显加快。2005年,全市农区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跃居全区前列;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远高于全国3.1:1的水平,差距在明显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