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培育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城市,是乌海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懈追求。近年来,乌海市确立了以市民文明学校为阵地,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培育文明市民为目的,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凝聚乌海精神为宗旨的工作思路,历经30载的艰苦努力,使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没有文明的市民就没有文明的城市。多年来,乌海市围绕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中小学校、家长学校、基层党校特别是市民学校为阵地,通过巡回宣讲、知识竞赛、歌咏比赛、有奖征文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学校、社区、家庭、单位“四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各区、各部门、各厂矿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街规民约》《市民守则》《职工守则》《学生守则》《岗位责任制度》等文明公约和行为规范,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供了制度保障。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主要手段和措施。多年来,乌海市先后在社区开展了“五好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等评比活动,在农区开展了“文明村镇”、“十星级奔小康文明户”等评比活动,在中小学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创建活动的同时,自身素质也得到了很大提高,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了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祥和的良好道德风尚。
文明单位是文明城市的重要基础。从1984年乌海市拉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帷幕起,文明单位评比活动一直就是乌海市创建文明城市的主旋律。1987年以前,文明单位分布范围较小,活动形式单一。在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根据实际情况,乌海市加强了对文明单位的管理,实行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建成了以三区、两矿业公司等5大区域为龙头,各有关部门纵横联系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网络,充实了创建内容,创新了活动形式,提高了创建水平,文明单位建设由点到线,由线成面,取得了大面积丰收。
文明行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载体。多年来,乌海市以转变行业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在全市“窗口单位”开展了行业优质服务杯竞赛活动;以树立服务形象为目标,在公安、工商、电业等单位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乌海市还相继开展了文明行路、文明工作、文明生产、文明经营、文明执法等竞赛活动,大力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消费者满意一条街”、“文明经营户”、“我是城市文明使者”等活动,使高效、廉洁、热情、守信的风尚在乌海这片热土上深深地扎下了根。
花园式单位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4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设花园式城市的决定》,提出了“以庭院绿化、美化为起点,以建设花园式单位为基础,统筹规划,普遍绿化,加快步伐,到本世纪末,把乌海建设成为一个具有较强辐射力,功能比较齐全,繁荣、富强、文明的花园式城市”的号召。从此,乌海市花园式城市建设走上了新的发展历程。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特别是近年来大规模城市拆迁改造工程的实施,乌海树绿了、天蓝了、路宽了,城市变得更美了。
文明社区是文明城市的细胞。社区作为联系社会的纽带,作为传播文明的重要阵地,在广大市民的生活中发生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八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日益浓厚的社区文化对文明社区和文明市民的带动作用愈发凸显,阵地优势逐步加强。社区市民学校、社区党校、社区老年学校已成为市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一提的是,乌海书法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摄影、绘画、根雕、藏石、集邮等各类团体活动富有生机活力,企业文化、军营文化、校园文化、公园文化等多种文化气息交织在一起,成为全市特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筑起了一座具有特色文化的城市。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弘扬了乌海精神,培育了文明市民,提升了城市品位,使年轻的乌海到处都绽放着绚丽的文明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