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旧城拆迁改造,不断提升市民居住水平
为提升广大市民居住水平和质量,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塑造现代化城市的整体形象,自2001年始,乌海市委、政府采取 “不取不予、让利于民”的旧城拆迁改造原则,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旧城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不断拓宽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先后吸引了数百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来乌海市进行投资建设,以改善居民条件和城市整体面貌为目标,全面推进旧城区拆迁改造,推动房地产事业发展。2001年以来,累计拆迁建筑面积17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80万平方米,全市人均住房面积达28.42平方米。为缓解了市民住房紧张的形势,保障居民住房,实施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全市累计投入资金5.2亿元,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54.8万平方米。2007年全面启动惠及矿区4.5万户、14.6万人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搬迁改造工程,计划用2-3年的时间逐步将矿区居民搬迁出来,计划总投资62亿元,规划新建住房335.5万平方米,配套设施24万平方米,2007年完成投资1.6亿元,开工建设住房66万平方米;2008年开工建设126万平方米、1.8万户。同时,为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化水平,相继建设改造了文体中心、人民广场、世纪元大酒店、乌海书画院等一大批市政、文化、服务设施,为市民提供了一大批休闲、娱乐、消费的好处所。对城区干道、公共场所、重点地段、标志性建筑、设施全部实施了美化、亮化建设,营造良好的都市氛围。
30多年来,经过几代乌海人的建设,昔日煤城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适宜人类生存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拥有26个民族,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打造宜居城市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全国工矿区城市建设改革试点市、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内蒙古在西部大开发中重点建设的高载能工业区,在全国浩如烟海的城市群中,“乌金之海”也已小有名气。
回首过去,作为新时期的乌海人,我们不应满足,也不能安于现状,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只有勇于拼搏、开拓进取,以建设和谐乌海、构建美好家园为目标,用行动去打造自己的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