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自治区环保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和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环保能力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要以污染物减排工作为主线,全面推进减排各项措施,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监控体系建设,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状况;要始终将污染防治作为重点,针对群众饮水安全受到威胁、环境隐患不断增加、一些重点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切实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继续深化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