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党委:学习得真知实践出成果科学发展上水平--专题
      时代楷模                           更多...
一位老人一片心海

    他,一个平凡的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的兽医专家,已把自己半个世纪的…
• 武汉鼎超越了一般意义的模范
• 武汉鼎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部分与会人员发言
• 爱 ,在永不消逝的电波中流淌
• “爱心妈妈”团队真情呵护迷失的心灵
• 爱的奉献——记武川县可镇居民郭喜梅孝老爱
• 构建稳定和谐平安社区——记三里营东社区民
• 走进希望季节,走近绿色家庭——记全国“三
• 谁言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 刘云秀赡养百岁婆婆成佳话
• 困苦励志品学优——记自强女孩武彦的感人事
• 一位老人一片心海
      城市新跨越                         更多...
城建民生工程造福首府百姓

    首府城建工作以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切入点…
• 呼和浩特市“三城”同创 迈向国际化大都市
• 311个蓝天到341个蓝天的飞跃
• 我市环城河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展开
• 城镇群组团式承接核心区功能辐射
•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和谐美好家园
• 首府投入21亿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整体搬迁让府兴营村民过上城市人生活
• 以亮丽的市容市貌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
• 向36%城市建成区绿地指标冲刺
• 土左旗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 首府开展大规模“增加绿量”园林景观建设
      图片报道                         更多...
呼市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武川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党委:学习得真知实践出成果科学发展上水平
内蒙古新闻网  09-06-05 10:11
 
        按照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在第九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建委党委全系统圆满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各项活动内容,取得阶段性成果,现汇报如下:

        一、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简要总结

        市建委的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从 3月 27日动员开始,到 5月 27日转段结束,历时两个月。我们提前布置、精心组织、及时跟进、强化落实,体现了 6个特点。

        (一)组织动员充分。(二)制度机制完善。(三)学习扎实有效。(四)调研成果丰硕。(五)解放思想深刻。(六)自选动作丰富。

        二、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一)着力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强化落实。(二)着力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深入宣传。(三)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谋求发展。(四)着力在关注民生上下功夫,务求实效。(五)着力在转变思路上下功夫,求真务实。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

        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我们要认真发扬成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好分析检查阶段各项活动。在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各项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科学梳理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召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完成好分析检查报告;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同时力争做到查找问题更准、分析原因更透、发展思路更清、工作对策更可行。

        二是继续深入学习。学习环节贯穿整个活动始终,是提高认识、抓好落实、提高实效的重要保证。我委将在深入学习规定书籍、文章的基础上,围绕工作实际和产生问题的根源,进一步强化专业知识、职业操守、建设法规的学习,力争将规定内容学深、学透,学出成果。

        三是深化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围绕实施“一核双圈”、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我们决心要用科学发展观理论统领城市建设,以实践载体为目标,立足实际来解放思想,深入调研来解决问题,围绕发展来突出特色,着眼制度创新来完善体制机制,使城市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特色更加鲜明、管理更加科学、环境更加宜居,确保全年的城市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四是积极探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解放思想、改进作风、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如有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建立联系点制度、领导同志深入基层宣讲制度、部门联动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制度等,今后我们要把这些有效的做法变为长效的机制,在落实民生、造福群众方面长期起作用。同时,我们还将探索抓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机关建设等工作制度,构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稿源: 呼和浩特日报  编辑: 刘金鹏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主办: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