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得洋从部队转业到赤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从2000年3月开始从事心理测试工作(俗称测谎工作)。在公安科技心理测试的这10年工作中,曾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内蒙古自治区十大北疆卫士”、“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2008年被评为“北京2008奥运火炬传递手”,05年被公安部聘为测谎专家,06年被公安厅聘为测谎专家,还先后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公安厅刑事技术先进个人”二次,“赤峰市司法战线先进个人”三次。2005年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被赤峰市公安局党委树为“远学任长霞,近学于得洋”的先进典型,号召全体民警对其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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