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修改了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据此,在1979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之际,本网将推出“纪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系列报道,全面回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探索创新的工作历程,展示自治区民主法制建设的成绩与经验……

坚持科学民主立法 为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任务。3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不断推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推进自治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截至目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和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89件,现行有效的法规达到312件… [详细]


认真履行监督职权 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人大监督是在国家监督体制中最具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的监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思路,把关系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实施监督,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工作报告342项,开展执法检查64项、执法调研70余项,保障了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详细]


加强代表工作 夯实人大工作的基础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权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的基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工作来抓,保障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切实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常委会通过开展代表政情通报会,常委会领导向原选举单位述职,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对代表法及实施办法开展了两次执法检查,努力营造尊重代表民主权利、支持代表工作的良好氛围… [详细]


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履职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和保证,常委会机构设置不断完善,干部队伍得到充实,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形成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成为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推进自治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详细]


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 不断加强民族法制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的工作历程,也是不断推进内蒙古民族法制建设的过程。30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民族立法工作,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民族立法权结合起来,把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创造性地解决民族地区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制定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对优先发展以蒙语授课为主的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使用蒙汉两种文字专业人才等作出了规定… [详细]


加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促进司法公正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不断加强内务司法方面的立法、监督工作,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目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批准内务司法方面的法规102项,现行有效的法规达到56件。这些法规基本涵盖了内务司法各方面的工作,也较好地发挥了地方性法规的补充和创制作用。常委会制定的自治区职工民主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个职工民主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 [详细]


加强人大财经工作 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不断加强人大财经立法、监督工作,着力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经济立法进程,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法制保障。紧紧围绕内蒙古的中心工作加快立法步伐,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立法的突出特点。从1981年开始,常委会围绕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商品交易管理、鼓励外商投资等地方性法规。常委会在这个阶段本着急需先立、突出重点的原则,共出台了40余件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详细]


加强教科文卫法制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共制定和批准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10件,涵盖了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继续教育及教师队伍等多个方面,依法规范和促进了自治区各级各类教育的快速发展。为推动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常委会先后对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民族教育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6次执法检查,就解决拖欠教师工资、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详细]


加强农牧业法制建设 为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
  内蒙古自治区是农牧业大区,农牧业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始终把农牧业法制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农牧业立法、监督工作。30年农牧业法制建设的长足发展,为巩固和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保障和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自治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详细]


在环境资源保护中充分发挥人大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30年来,围绕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规划,自治区常委会制定、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49件,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25项,开展执法检查8项,为推动解决阿拉善地区生态环境恶化问题,连续4年开展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通过充分发挥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详细]


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巴图巴根谈人大常委会工作
  巴图巴根介绍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从设立之初就十分重视自身建设,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调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引导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宪法和法律,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切实加强机关建设。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得到加强,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程度也有所提高。三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常委会工作条例、议事规则、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联系代表工作办法、任免工作办法等法规,使常委会行使职权逐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详细]

   忠实地履行职责,创新地推进工作。3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在探索与创新中谱写出人大工作的新篇章,为建设团结、民主、富强、和谐的内蒙古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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